交通事故及其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
一、處置事故的組織:學校安全應急領導小組,公安部門人員、常安公司人員,教育主管部門的領導。
二、報告程序
1、學校領導
2、教育局
3、酌情報告公安機關、保安部門、醫療部門
三、處置措施
1、處置:如遇重大交通事故、樓道踩踏等重大意外傷害事故時,按照“先控制,后處置,救人第一,減少損失”的原則,積極搶救,果斷處置,維持好秩序,防止事態擴大,防止二次傷害。
2、及時向市教育局,公安交警、安監等部門報告。
3、妥善處理事故,協助公安,安監等部門保護好現場。
4、通知愛傷害者家長,做好善后處理工作。
5、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。
四、注意事項
1、穩定師生情緒,避免混亂。
2、做好家長家屬的接持工作。
3、切實維護好學校的正常秩序。
4、加強門衛管理,未經同意,師生不得接受采訪。
常德中山外語職業學校
2017年8月